时运不齐,公司的一个网站因为使用了网络上一张图片而被告索赔7000元人民币。这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!关于原告公司,说的简单点,就是一个专门靠图片版权恶意起诉对方牟利的皮包公司。关于这张图片,来源于网络,我们在使用的时候,并知道图片的版权方是谁。问题在于,对方在网站上看到我们使用图片之后,不是在第一时间通知我们,让我们删除或付授权费用,而是采用他们一惯的卑劣手法,想要牟取暴利。对于一个网络老...